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从合同的效力需要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如果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就失去了效力。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就无效。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可以按照该规定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过错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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