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各方应当着重注意所涉及到的权益问题,这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1.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意味着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被吸收的公司将解散;
(2)新设合并则是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都将解散。
2.在进行公司合并时,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权益将受到直接影响。
(1)合并协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确保合并决策符合多数股东的意愿。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则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合并的过程主要包括订立合并协议、通过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主管机关批准以及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等步骤。
1.在订立合并协议时,应明确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及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协议还应包括合并形式、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
3.通过合并协议后,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便对合并各方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晰明确的了解。同时,还需通知债权人和进行公告,确保债权人能够及时知晓合并事宜并行使自己的权利。
提醒,在公司合并过程中,保护债权人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1.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参与合并的公司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合并事宜。债权人可在公告期内对合并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规定:
在企业吸收合并时,如债权人因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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