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保全方法:对证人证言证据的保全,应采取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的方法;对物证的保全,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勘验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像,或者采取保存原物;对于书证及视听资料,可以及时调取到仲裁委员会保全;其他。
劳动诉讼的一审如果采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则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采用简易程序的,则需要三个月。但是劳动纠纷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再依法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提醒您,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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