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在遗嘱形式上进行了创新,新增了打印和录像两种法定遗嘱形式。
这使得遗嘱形式更加多元,人们可以更加方便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在具体操作上,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而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也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同时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2.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以往,若有数份遗嘱,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但现在,无论最后一份遗嘱是否为公证遗嘱,都具有优先效力。
这一改动是为了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为人的想法随时会发生变化。
3.民法典还引入了一项人性化的规定——继承人宽恕制度。
这一制度允许因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等法定事由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后,恢复其继承权。
这不仅保障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还给予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4.新增“见证人”规定。
在立遗嘱时,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这两名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5.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
此外,民法典还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这一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对于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同时,希望这些内容能让你更加珍惜生命,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规划。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2-276.html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