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会构成侵权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商标权人的损害事实、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以及违法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以下四种情况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
1.存在违法行为,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事实,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导致了商标权人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即指做法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犯法做法人的销售做法与导致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一种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销售者销售的商品上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
2.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即销售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
3. 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消费者使用,即消费者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消费者使用,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同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销售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存在违法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事实、违法做法人主观上具有犯错、违法做法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消费者使用,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同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销售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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