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不同地方缴纳社保的职工,其社保合并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过程,两地社保合并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由职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以及《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至原参保地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2.在原参保地,社保中心会清算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份凭证是职工在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时的重要依据。
3.职工需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整个过程中,职工无需亲自往返两地办理,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
提醒您,社保合并后,职工的缴费年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计算。具体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会累加在一起,形成总的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累计计算,确保职工在享受社保待遇时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这种合并计算的方式,不仅保障了职工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失,还促进了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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