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若职工突然患病或经过48小时抢救未能成功,则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没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要素要求。对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情形,也适用视同工伤。
在工作期间,若职工突然患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过抢救未能成功,那么这里所指的“工作时间”是指单位或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指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疾病,一般多为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并且从工作岗位直接送往医院。“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没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要素要求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里的“旧伤复发”是指职工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并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其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的伤害部位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治疗或相关救治的情形4、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确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确定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定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受伤时间、受伤部位或者导致残疾的原因、医疗救治信息等。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工伤预防设施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进行医疗救治,并作出医疗诊断。必要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救治证明。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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