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权人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侵权者的情况、侵权行为的情况和侵权产生的后果。首先,了解侵权者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其次,需要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和购销合同等。最后,提供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证明因侵权行为导致利权人的损失,包括专利权人的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降低或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
利权人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关侵权者的情况,包括其身份、行为、责任等;有关侵权行为的情况,包括侵权的具体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侵权者的责任,包括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责任范围等;有关侵权产生的后果,包括对利权人的损失、影响等。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必须是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者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专利侵权证据的三个核心要素
专利侵权证据的三个核心要素包括: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事实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指被控侵权者实际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侵权事实的存在是指被控侵权者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或者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即侵权行为的发生是由于侵权事实的存在而引起的。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这三个核心要素是判断被控侵权者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依据。如果被控侵权者无法同时满足这三个要素,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人,相应的侵权纠纷也不成立。
另外,专利侵权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也是判断侵权纠纷成立的重要因素。只有当侵权证据充分、真实、可信,才能使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存在和侵权事实的成立产生充分的信任和认可。因此,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者需要积极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侵权行为或者侵权事实,或者其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利权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是判断侵权纠纷成立的重要依据。只有当侵权证据充分、真实、可信,才能使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存在和侵权事实的成立产生充分的信任和认可。因此,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者需要积极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侵权行为或者侵权事实,或者其侵权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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