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若提前支付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若原告在提前期限内未支付诉讼费用且未经过法院批准延期、减少或免除,则法院将自动撤回起诉。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若没有新情况和原因,6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每一起离婚案件费用为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超过一万元的部分将增加1%的诉讼费用。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在案件结束时确定。
1.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提前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提前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者免除;
2、原告在提前期限内未提前支付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未提前支付,或者申请延期、减少或者免除诉讼费用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仍未提前支付的,自动撤回起诉;
3、根据撤回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原因,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一起离婚案件10-50元;
4、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收取额外费用,超过一万元,增加部分收入1%作为诉讼费;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由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诉讼费用由双方协议承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则诉讼费用由双方承担;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不会收取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如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如原告在提前期限内未提前支付诉讼费用,或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诉讼费用未经法院批准,则法院将自动撤回起诉。若涉及财产分割,则不超过一万元,不收取额外费用,超过一万元则增加部分收入1%作为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9-518.html 离婚后如何处理房产分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