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侵权的界定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1.如果两家公司在工商局均已登记注册,且其名称在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上存在差异,那么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具体来说,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就允许存在。
3.如果两家公司在同一行政区划范围内,且属于同一行业,而名称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就可能构成侵权。
这是因为工商局在登记注册时会有检索功能,防止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以免造成混淆。
1.对于公司名字侵权的行为,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还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也可以根据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和自身遭受的损失,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侵权者赔偿因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这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在处理公司名称侵权争议时,提醒您,应先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尝试解决。
2.如果协商无果,被侵权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如工商局投诉,请求其依法处理。
3.被侵权人也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收集证据,包括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更好地认定侵权事实,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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