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形式在《公司法》中主要涵盖了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即一个公司分立成为多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因此注销。在这种形式下,原本的一个公司会分割其资产、负债和业务,形成多个独立运营的新公司。
2.派生分立则是指原公司保持存续状态,同时分出一个或多个新公司。这种分立方式下,原公司仍继续运营,但会将部分资产、负债或业务划分给新成立的公司。
公司分立后债务的承担问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有所规定。
1.一般来说,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是新设分立还是派生分立,分立后的公司都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负责。
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且该协议对债务承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该约定执行。
提醒,公司分立的财产分割是公司分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这意味着公司需要根据分立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公司的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2.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可能因公司分立的形式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都需要确保分立后的公司能够公平地获得其应有的财产份额。
3.公司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便在分立过程中清晰了解公司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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