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被担保的主债权可以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或种类物给付债权等。这些规定明确了质权发生的依据和质权人实现质权时的优先受偿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其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且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金钱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可以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或者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担保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金钱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明确了质权发生的依据,并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的优先受偿范围。根据以上规定,合理确定担保范围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5-238.html担保债权数额含利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