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帐追收是通过与海外机构合作,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的一种方式。商帐追收可以通过诚信协商、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律师行、仲裁或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自行追讨难度大,法律途径执行效力强但时间长且成本高,而仲裁是一种稳妥的追讨途径。中国加入了《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公约成员国间执行效率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办理的案件多达数百件,涉及金额巨大。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后由国外法院执行。
国际债务,又称外债,是指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已拨付尚未清偿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包括需要偿还的本金及需支付的利息。国外的债务(商帐)追收英文为“InternationalDebtCollection”,译为“国际商帐追收”或“海外商帐追收”。
国际商帐追收是指通过与海外商帐追收组织、律所、侦探公司等机构联系及合作,合法地开展商帐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
商帐追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三是通过仲裁,依靠专家裁定,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四是通过诉讼。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来进行,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法律途径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但由于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由于我国加入了《纽约公约》,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相对而言,实现的效率比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然后由国外法院执行。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执行,且不会有复议复审。
国际债务,即外债,是指一国居民对非居民的未偿还契约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国际商帐追收是通过与海外机构合作,降低企业风险和坏账率的合法商帐追收服务。商帐追收方式有电话协商、委托信用管理公司、仲裁和诉讼等,各有优劣。仲裁是一种稳妥的追讨途径,我国加入《纽约公约》后执行效率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多达数百件,涉及金额巨大。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后由国外法院执行。例如,深圳设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企业纠纷可在深圳仲裁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地法院执行,且无复议复审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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