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同时,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出的结论。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院判决、裁定中哪些费用可以代扣?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有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等。那么,哪些费用可以代扣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代扣的费用包括:
1. 当事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人民法院可以代扣。
2. 当事人因交通费而增加的费用:当事人因参加诉讼而产生的交通费,人民法院可以代扣。
3. 当事人因办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当事人因办理诉讼事务而产生的费用,人民法院可以代扣。
4. 当事人因案件处理结果而增加的费用:当事人因案件处理结果而产生的费用,人民法院可以代扣。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人民法院可以代扣上述费用,但代扣的金额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当。另外,人民法院不得代扣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律师费。
总之,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产生的支出,人民法院可以代扣。但代扣的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且不得代扣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律师费。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抚养费、赡养费等,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措施,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产生的支出,人民法院可以代扣。但代扣的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且不得代扣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律师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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