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劳动诉讼中的证据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当事人依法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提醒您,劳动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进入庭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劳动纠纷起诉的应当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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