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律师盖章。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而非依赖于律师的盖章。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指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因此,只要离婚协议书上有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该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无需律师的额外盖章确认。
对于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能反悔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1.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字后是可以反悔的,但具体能否成功反悔则取决于多种因素。
2.如果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即在民政部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均有权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3.一旦离婚协议书生效,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原则上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
4.但如果在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提出反悔,并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将受理其请求并依法进行审理。
提醒你,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1.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签字时成立,但成立并不等同于生效。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正式生效。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而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通过法定的离婚程序来实现。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以确保协议的生效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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