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哪些情形不能获得专利授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情形包括:
1.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3. 未就相同主题提出过申请;
4. 授予专利权的决定超出了其职权范围。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了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情形,包括:
1. 同样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先申请中授权;
2. 同样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其他国家获得授权;
3. 其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因此,在申请专利时,应当仔细阅读《专利法》相关条款,避免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情况发生。
在申请专利时,需要仔细阅读《专利法》相关条款,避免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情况发生。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情形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损害人民利益、未就相同主题提出过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决定超出了其职权范围。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了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情形,包括同样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先申请中授权、同样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其他国家获得授权、其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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