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资信调查并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重要的是要强调,除了执法机关人员以外,任何人都不得调查他人的个人信息。这是因为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所以,无论涉及多少费用,进行资信调查都是违法的,且可能导致法律后果。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考虑委托律师进行资信调查:
1、与新客户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2、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3、老客户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4、客户的订单骤增或骤减时;
5、客户要求改变交易方式时;
6、处理与客户的各种纠纷时。
律师资信调查及报告书的内容:
1、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即被调查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如果是经济组织,应当包括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公司,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是自然人则应当查明:(1)出生日期;(2)身份证件、签发日期;(3)户籍所在地;(4)居住地;(5)家庭基本情况;(6)毕业处所;(7)工作处所;(8)有无犯罪记录;(9)个人信誉情况;(10)有关职能部门评价。
2、对方当事人的资本状况
包括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有资本总额及其对外债权债务、经济效益情况、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力量等内容。
注册资本总额,是企业在注册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它仅仅是表示企业依法成立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数额,一般并不完全显示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
实有资产总额,是指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总额。对无限公司而言,还包括股东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对股份公司来说,实有资产是公司的现有资产,其数额依法律规定,一般应高于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发生债务时,是以公司的现有财产进行清偿的。因此,企业的实有资本的数额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应在资信调查时予以查清。
对外债权债务,是表明企业资本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了解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不仅看其注册资本、实有资本,同时还要看其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实际状况、企业对外债权情况;企业对外债务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其他财务数据有时还表现为诉讼形式,律师在进行资信调查时,查清对方当事人有无诉讼在身,是查清其债权债务的一个有效方法。
3、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情况
包括其经营范围和方法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内容。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合法经营项目、经营活动的方式,以确定其商业性质。企业经营实际现状,企业实际办公状况,企业机构设备情况,企业经营状态。资产实地追踪,固定资产现状的全方位追踪调查,提供所在地点,资产具体数额,产权所有并辅图片资料。深度背景分析,主营范围,主要货源,主要市场,供销渠道。
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包括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开工状况、经济效益状况以及产品市场状况。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开工不足、经济效益逐步下降、产品不适销对路、没有市场等情况。
4、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主要包括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往的履约率,服务质量情况,产品的声誉情况、产品的销售服务情况,实际信用状况,合作伙伴评价,业内人士评价,主管部门评价,重大不良记录等。
5、对方当事人财产担保情况
主要应调查该企业是否对其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已经设定了抵押担保;是否为其他企业设立了保证人担保。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商业信誉甚至比资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组织形式等更为重要,是商业交往中彼此首要考虑的因素。
注:不同地区的资信报告,可能有不同之处。我们也可以根据客户提出的特殊要求增减调查的内容。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8-150.html资信调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