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查封期限的规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
1.根据该条款,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如房地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这意味着,一旦法院依法对房产实施了查封措施,该查封状态在未经法律程序变更前,将持续有效最长达三年。
2.若申请执行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应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手续,且续行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三年,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
提醒您,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严谨而明确。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明确查封的具体房产及相关要求。
2.办案人员需携带法院工作证,并根据房产的不同情况(如已核发房地产证、预售商品房、土地等),向国土房产部门提交相应的查册表、交易情况表或权属情况书面结果等资料。
3.国土房产部门依据法院提交的资料,依法对房产进行查封处理。
法院解封被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同样严谨。
1.法院办案人员需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和职权。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该文书应明确解封的房产信息、解封原因及法律依据等。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依法对房产进行解封处理。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7-1045.html房屋查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