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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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
1、主体不同:借贷合同的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而民间借贷的主体只能是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金融机构。
交付要求不同:借款合同一般自签订时即生效,而民间借贷则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此外,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而借款合同则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
2、意思自治的限制不同:借款合同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而民间借贷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3、证据要求不同: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持有借款合同并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而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据一般由借款人出具一份,并在出借人支付借款后由出借人持有,可以作为已经还款的证明。
民法典借款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的处理方式:
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
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第三,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
3、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价格相对较高。
4、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66R51律师网——法律知识分享51lvs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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