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深圳的工资取决于劳动者的出勤天数,公司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派发相应的工资,同时底薪是不能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当公司辞退员工时,员工可根据补偿标准获取相应的补偿。
在深圳按照劳动法工资的计算是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提示您,即使你刚进入公司上班还不到一个月,也不用担心公司会不给你发工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你的工资取决于你的出勤天数,如果你的公司不按照程序给你应发工资,你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底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退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的,则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0.5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月工资的标准为,被辞退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的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2.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也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者培训后,仍无法胜任的;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过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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