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提供劳动条件、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方式强迫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17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1、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7、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8、如果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9、如果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如果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如果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如果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3、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4、如果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5、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6、如果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如果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7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劳动者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17种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7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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