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资发放存在问题,工人可以先尝试与工地方面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工人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拖欠或未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处理。
建筑工地在发放工资方面存在问题,工人可以先尝试与工地方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工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未全额支付劳动报酬,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7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调查,从立案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情况复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本文链接:http://www.51lvshi.cn/fl-3-123.html 建筑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工程进度受阻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请大家时刻谨防诈骗!
上一篇: 工资所得税的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