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怎么处理
1、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子给对方,则可以还清贷款后将房产过户给对方,或者可以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对方,这时未还的贷款会转化为对方的债务,贷款还清后对方会获得房屋的产权;
(2)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经房子给对方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然后等贷款还完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确定房产归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1)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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