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的通知,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社会保险金支付的情形包括三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知金支付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触发代通知金的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在特定情形下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将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触发代通知金发放的情况包括:
1.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养期间;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劳动者失业或者被宣告失踪,在重新找到工作前;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
在以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代通知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代通知金纳入劳动合同中,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
此外,通知金支付的情形还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触发代通知金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将代通知金纳入劳动合同中,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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