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求延长新颖性宽限期时,需提交展览会、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展出或发表日期、地点、名称以及展出或发表形式和内容。如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需提交证明材料并由证明人签字或盖章。
如果申请人要求延长新颖性宽限期,除了在申请时声明外,还需要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如果发明创造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展会展出日期、地点、展会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同时,需要加盖公章。
2.如果发明创造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会议的全国学术性团体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同时,需要加盖公章。
3.如果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申请人需要提交泄露日期、泄露方式和泄露内容的证明材料,并由证明人签字或盖章。
发明创造新颖性宽限期延长需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告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延长专利申请日的申请书,并说明理由。因此,按标题:发明创造新颖性宽限期延长需提交哪些证明文件?答案是:申请书。
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来延长新颖性宽限期。若发明创造在首次展出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需提交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展会展出日期、地点、展会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若发明创造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需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会议的全国学术性团体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明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若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申请人需提交泄露日期、泄露方式和泄露内容的证明材料,并由证明人签字或盖章。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书,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六个月内(我们称这段时间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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