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另外,本文还列举了试用期的注意事项,包括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试用期期限问题、试用期工资问题等。
1、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2、如果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试用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
2、试用期期限问题。试用期可以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工资问题。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考察期,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同样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待遇。因此,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无权随意克扣或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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