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承受合同义务。债务移转可以是全部移转,也可以
一、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1、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二、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
1、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与第三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
债权由第三人清偿后还能转让吗面对债务清偿方是有权对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所以第三方人员也是可以进行转让。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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